读《实践论》有感
读罢《实践论》,我的内心久不能平静。以前常听到,“从实践中来,到实践中去”这句振聋发聩的真理,却一直不能深入地弄清楚其中的奥妙。在拜读完毕毛泽东主席的《实践论》之后,我对这句话有了新的认识、新的见解。
“人的认识,主要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,逐渐地了解自然的现象、自然的性质、自然的规律性、人和自然的关系;而且经过生产活动,也在不同程度上逐渐地认识了人和人一定的互相关系”。这让我想起马克思的言论,“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”。我们每个人的认知都是建立在与身边的社会关系这一基础上的,因而讨论认知,就不能脱离对社会关系的考虑。周遭的环境,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认知几何。因此,想要让自己的格局打开,让自己的认识变得深刻,首先要扩大自己所接触的社会环境,接触到各方各面之后,看待问题的方式才能趋于全面、成熟。
“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,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,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”。回到开头的话题,“从实践中来”,说的就是从实践中得来的感性认知,换而言之,就是人们对于某一事物的初步印象。然而,这种印象是片面的,是局限的。于是,感性认知经过不断地发展,逐渐演化为理性认知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客观规律。而得出理性认知之后,如此客观规律,又能指导实践的进行,就构成了“到实践中去”。万事万物,我们对其的认知都是基于上述规律,而在《实践论》中,就深刻揭示了这一道理。
如果《实践论》的内容仅仅止步于此,那么它必然不能在我读罢后的内心掀起狂澜。物质并非一成不变的,而是运动的,发展的。因而,我们的认知也要随之发展。在理论指导实践的过程中,总会出现或多或少的偏差。正如列宁所说,我们的认知必然不能是全面的。在偏差出现后,理论可以得到修改,进一步贴合实践,再指导实践。过而不改,才是真正的过。真正的勇敢,是认识到自己的过后,敢于承认它,敢于改进它。这与《实践论》中的观点不谋而合。“实践、认识、再实践、再认识”,如此循环往复,构成了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,恰好像中国古语言:“知者行之始,行者知之成”。
《实践论》真正伟大的地方,在于毛主席告诉我们,认识仅仅是一部分,且是不那么重要的一部分。最要紧的,是在用辩证唯物论认识到事物的全貌后,主观能动地利用这方面的认识,改变、改造这个世界。这才是辩证唯物论最深刻的价值和意义所在。
《实践论》很大程度上填补了我对“认知”这一过程的认识的空缺。曾经的我片面追求理性认知,认为感性认知是不值得称道的,是低级的。然而,《实践论》使我深刻认识到,感性的认知是一切认知的基础。人是感性动物,不可能真正意义上做到理性。感性的认知符合了人体的生物逻辑,是对事物最初步的认知。而理性的认知,需要建立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。也就是理论的得出,需要“从实践中来”。缺乏实践的依据,理论必然是空洞的、虚无的,是没有地基的空中楼阁。
于我而言,深刻地理解了“从实践中来,到实践中去”究竟为何,也能更好地利用这一理论,指导我往后的学习生活。
于2024/9/24,写于同济大学彰武宿舍